第194章 天下之辩5
在内阁如此巧妙的引导下,天下读书人的大分裂,大辩论,很快变成了探讨“治理天下之道”
的大讨论。
《治理之道》明确规定:
第一、两派的观点均可书写成稿,送于《汉报》社发表。
第二、任何文章都必须实名。
没有具名者,一律不予发表。
第三、文章上可以畅所欲言,《治理之道》均会给予发表,还有稿费。
第四、任何文章,《汉报》社都会在文章之后,写出简短的点评。
点评只代表《汉报》社的观点,不代表朝廷的观点。
第五、不得评价大汉军制。
妄评大军军制者,人头落地。
朝廷在这场大辩论中,采取中立态度,并从所有文章中汲取有益之处。
第五、任何文章只能阐述观点,不能做人身攻击和无端谩骂。
《汉报》社属于大汉礼部,礼部会对天下文士进行定期评价。
一旦被礼部评为劣士、文痞或文贼,其名单皆会公布于《汉报》之上,严重者礼部可要求刑部出面调查并定罪。
这些人被大汉礼部分为了三类:
最低是“劣士”
。
以口头或文章,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、无端谩骂。
此类人,将身背“劣士”
之名,亦会受到永远不能参与科考,永远不能为官为吏的惩处;
然后是“文痞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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