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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拆除金人 精兵强将(第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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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成其贰,余者左丞,最难为之。

诏令甫下,言辞激烈,驳斥儒学,言必先皇者,不知凡几。

李斯韩子,所奏谏言,自未脱巢臼。

何以应对其事,达司徒博彦所言‘圣于往昔’,数日萦绕新皇,不得片刻忘怀。

筹谋数日,新皇扶苏,召韩李贰人,见于章台宫。

君臣礼毕,分席而坐。

新皇扶苏,先言其事:“贼患势大,徘徊不退,秦集刑徒,以抗其烈。

然刑徒毕竟非卒,无优于贼众,故有臣谏言,消拆金人,铸以剑甲,以强兵力,今日此来,特问贰卿,请有言告。”

之余金人,虽无明闻,然数日之间,贰人亦得有闻,今日新皇直询,贰人必答,无得避让。

本以法家,并无不可,然因新皇贰诏之事,贰人有以忧虑,故及于今日,未肯轻诺。

李斯先言:“禀于陛下,金人之事,始于先皇,扬威天下,慑服四夷。

威慑者,高法而适治,天然行法也,无有其罚,无有其戒,民知威而守法,夷明慑而尊主,历代神器,以辅国政也。

今贸然消除,恐民心无威,远者无惧,天下大乱,不能辄止。

待得其时,妄动刑罚而无益矣。

臣请陛下思之。”

韩子喜其言,亦接续曰:“陛下明鉴,金人之事,势也,吾秦居其上,四夷处其下,明君据其高,臣民伏于地;势之所在,事倍功半也。

尧为匹夫,不能治三人;而桀为天子,能乱天下,以此知势位之足恃也。

今欲消拆,譬如自取其梯,降于众人矣,何来此举而乱法乎?某亦请陛下慎之。”

见贰人有言,虽见其难,秦皇扶苏,反有宽心,沉心而言:“金人之事,先辈之威也。

彼日之民,彼时四夷,畏威而顺法;然则先皇方行,关东即反,何来威慑而助秦?何来其势而扶朕?何以至此?朕以为畏威怀德之所阙也。

先皇之威,得伏万域,得压黔首,自得永昌。

及待新君方立,威不再存,法不得效,文德未兴,方有此事也。

至于今日则如何?复继先皇之途也。

先以兵戈,复以刑罚,久待文德,历叁肆世,或可有成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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