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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给家写信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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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过两天他们老两口子也就去大儿子张树轩家了。

张树轩是林场保卫科的,年前为了赶冬伐进度被调到了太平山林子里。

估摸着再有两天就回来了。

“姐夫,你知道咱林场哪能寄信么,我想给家里写封信。”

“那还,咱供销社就有邮局点,走,现在就去。”

“不着急,先吃完饭。

一天天的激恼儿的。”

“俺这不是怕初一他俩耽搁时间么。”

有邮局寄信讲究格式,寄在大兴安岭的写“本县”

,邮费只要4分钱,这样不仅邮费便宜,信件还不会被派出去,收信时间也大大缩短。

寄往外省市的邮费为8分钱。

乡村、生产队那时住户一般是没有门牌号的。

但不打紧,因为邮递员把信件送到供销社在生产队的下伸店里。

地址不写全也不要紧,因为一个队里爱写信的年轻人也就这么几个。

信封姓名后,除了“收”

,一般也会加“亲拆”

“敬启”

见字如面,纸短情长,如今看来很美好,其实都是当时的真实写照。

电报按字收费,太贵了。

除非急事,一般通讯,人们更愿意选择写信。

“好久不见,不知从何说起”

“总想提笔与你一叙,奈何……”

,这些是“统一用语”

回得不好要重写一遍,字迹过于潦草,也要重新誊写一份。

给家里写的通常不长,常常是一句“我在这里一切都好”

给友人写的却事无巨细,写日常、写新闻、写“废话”

、写情话。

“1、2页还算少的,一般能写上3、4页。

寄出一段时间后,寄信人便盼着回信了。

忍不住天天去下伸店看,嘴里却嚷着:“我去给队里拿报纸。”

邮递员,最早叫邮差,穿着一身绿色工作服,骑着一辆绿色的自行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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