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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6章 法网恢恢与家常暖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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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预料的那样,前一天晚上开始的全国性抓捕行动,在第二天引发了不小的余波。

虽然明事理的民众都拍手称快,但总有一些家庭,面对自己孩子被戴上手铐带走的事实,无法或不愿接受。

一些地方的公安局门口,聚集了少数情绪激动的家长,他们哭喊着,试图用各种方式施加压力:

“警察同志,行行好,我女儿才二十岁,她就是网上随便说了几句,不懂事啊!”

“放了我孩子吧!

他还是个学生,肯定是被人骗了!

你们抓错好人了!”

“你们凭什么抓人?说话也犯法吗?还有没有王法了!”

“孩子还小,有什么冲我们来!

关孩子算什么本事!”

这些声音,混杂着眼泪与蛮横,试图用“孩子还小”

、“不懂事”

来抹平其言行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尊严造成的实质性伤害。

然而,铁一般的证据和法律面前,这些苍白无力的辩解和胡搅蛮缠显得如此可笑又可悲。

公安态度坚决,耐心普法之余,也严正告知其行为已涉嫌严重犯罪,必须接受法律审判,绝非家庭内部教育所能替代。

就在这些嘈杂声中,一场由最高法院主导的公开审判,通过国家级媒体面向全国进行了直播。

此次审判选取了此次恶性事件中情节最为严重、影响最为恶劣的一部分主犯和从犯,以及燕京地区抓捕的部分典型人员作为首批公开审理对象。

并非所有涉案人员同时判刑,但足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。

庄严的法庭内,国徽高悬。

审判长声音洪亮,逐条宣读经核实的犯罪事实:利用信息网络肆意侮辱、诽谤为国家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、英雄模范、历史功勋人物;蓄意编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严重损害国家形象、破坏民族团结;境外势力渗透引导证据确凿……

证据链清晰完整,被告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大多面色惨白,悔不当初,但也有少数依旧眼神闪烁,心存侥幸。

最终,判决如下:

主犯(组织者、核心煽动者、与境外联系密切者):

因犯寻衅滋事罪、侮辱诽谤罪(情节特别严重)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(情节严重),数罪并罚,被判处七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
情节严重的积极参与者(多次发布极端言论,转发量巨大,造成恶劣影响):

根据具体罪行,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
一般参与者(发布不当言论,有一定传播量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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