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(第3页)
夫妻俩皆摇了摇头。
先前县令差人审问那妇人,便得知那孩子是从水泖村那里偷来的,这样一问便知不是熟人作案了。
那既然没见过,偷孩子的动机就不存在蓄意报复了。
这就说明是有组织有计划地拐卖孩子。
县令很恼火,这样恶劣的事情发生在他的治下,被上面知道了,那还得了,于是看向那妇人的眼光就更加厌恶了。
那妇人被县令瞪视,吓得差点仰倒。
她委屈道:“谁让你们那天给那男娃子裹上那么花的襁褓?我还以为是个女娃子,谁知道回去一看,竟是男娃子。”
男娃子比女娃好卖,但是,他们不敢啊。
偷女娃子,没多少人会花心力去找,投男娃就不一样了。
他们一个村的人都靠偷卖女娃为生,因为风险不大。
其实以前只有那么一俩个人干了这种缺德事,可是他们张家村,大家或多或少都是沾亲带故的,一人犯罪,同宗的人都会帮忙隐瞒,再加上实在尝到了卖孩子的甜头,这哪是说停就能停的事呢?
但大家都知道男娃不能卖,卖了就可能会被抓。
那天她刚把这孩子抱回家,没敢和丈夫说这是男孩,也没敢说这是附近村子的。
她家那口子可是个暴脾气,被他知道了,她还有活路吗?
他们村一年就做几次这种勾当,盈利颇多。
可是架不住她当家的爱赌钱啊,自己又懒,根本不愿意做其他活,每次在一个地方骗骗那些“傻子”
,钱就到手了。
她本想在骗陆时安之后,就想个办法,把这男娃卖了,或者随便扔在哪,谁曾想被识破了。
但是她又不敢把村里人都供出来,毕竟她的大儿还在张家村呢,要是被县令知道了,那大儿就全毁了。
不能说,绝对不能说。
陆时安一进衙门,就被这论调惊呆了。
什么叫本以为是女娃就偷走了,女娃就不是人家辛苦生育的了吗?偷女娃就不犯法了吗?
陆时安不知道的是,这里并不像在安阳城那里,女童受到不错的呵护。
这里离京城更远,很多地方虐待女童的父母都有,更不用说还会花心力去寻了。
对于那些人来说,丢一个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,可能会遗憾少收一笔彩礼钱,但是对实际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。
所以找的人少之又少,加上找人要消息流通,也要路途不太遥远才行,等找到地方了,估计已经被卖了。
女孩嘛,青楼窑子是不嫌少的。
就算找到了,家里人也都不会要了。
这就是身为女子的悲哀。
陆时安看穿了她,这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畜生,不把人命当一回事的恶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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